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简介
一、引言
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是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设立的一个资助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基金。该基金旨在支持辽宁省内的高水平自然科学研究,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的发展,推动辽宁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具有辽宁省内具有正式职称的专职科研人员,包括副教授、教授、研究员等;
2. 申请人的研究项目必须在自然科学领域,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等;
3. 申请人的研究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科学性;
4. 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实力和研究条件,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三、资助范围
1. 青年科学基金:资助35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2.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资助由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连续两次项目资助的青年科技人员组建的创新团队;
3. 一般项目:资助在自然科学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项目;
4. 重点项目:资助在自然科学领域属于重要、前沿和战略性研究项目;
5. 合作项目:资助辽宁省与其他省份、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人需按照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书,并附上必要的研究方案、预期目标、研究条件和经费预算等信息;
2.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经过初审合格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进入资助准备阶段;
4. 资助准备完成后,申请人需签署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研究和项目管理;
5. 完成研究后,申请人需提交结题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五、经费管理
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经费管理,对申请人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要求申请人按照资助合同的约定进行经费使用和管理。
六、总结
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设立为辽宁省内的自然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通过该基金的资助,辽宁省的科学研究水平得到提升,为辽宁省的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该基金的资助也为辽宁省内的科研人员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推动了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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